时间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,心心相惜的两人身体无缝连接的一起,可最悲哀的也莫过于在这美好之后,会有一人穿上衣服走掉。
丁煜靠在床头叼着烟,他身旁空空如也,只有干瘪下去的被子。
空气中还弥漫着疯狂过后的气味,身上也残留着还未干涸的汗水,他的面孔在那片吐出来的烟雾后面,渐渐变得模糊。
房间里只有他自己,哀伤、凄凉。
诗蓝换上了她最漂亮的衣服,是在临走之前给丁煜看的,她知道丁煜不喜欢浓妆艳抹的女孩,所以在半年之前就准备了一身,波西米亚黄色碎花长裙,头上戴着潮流版的遮阳草帽,脚下踩着一双无根瓢鞋,她在丁煜面前转了几圈,随后潇洒离开。
这个季节的风已经有点凉了,微风吹拂着这个犹如邻家姐姐般清纯女孩的裙摆,脸上不施粉黛,身上不在妩媚。
她一步一步走上台阶,如此风格忍不住让过往的人瞠目结舌,因为和头顶那国徽格格不入,难道是某个领导的闺女来看父亲?人们不断猜想。
可她走进大厅的第一句话就让所有人呆若木鸡。
“我杀了人,来自首的!”
她说完这话,过了十几秒还没有人反应过来,即使听进去也以为是开玩笑。
“我是诗蓝!”她又说一句。
“哗啦啦…”这个名字顿时引起轰动,哗然一片,在公安系统的有谁不知道丁煜下面有个美女竹叶青?
“尸体现在还在富丽华二八八八号房间,作案凶器在这!”她说着,从挎包里把捅死杨老板的匕首给拿出来扔到地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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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铛啷啷…”匕首砸在地上,人们才反应过来。
“咔…”手铐夹在诗蓝手腕上。
半个小时后,案件已经基本滤清,昨天夜里从长沙过来的杨老板和丁煜就某些问题进行磋商,在谈判的过程中,杨老板看上丁煜的女伴也就是诗蓝,在威逼利诱都不得逞之后,用包里手段把丁煜赶出房间,并且对诗蓝实施强暴,诗蓝宁死不从,身上造成多处伤口和抓痕,最后她不得不拿起匕首刺向杨老板…
“你麻辣隔壁,这都是什么事!”潘队长又充当救火队员的角色,第一时间被抓过来抗雷,他没进审讯室,站在门外翻看诗蓝的口供。
对于杨老板他有过了解,对于丁煜,一撅屁股都知道拉的是什么屎,这件事看似合情合理,背后都有太多蹊跷。
“又特么是富丽华,专家组明天走是吧!”潘队长蹙眉又问一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