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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第14章

朗月惊道“什么”

伙计苍白着脸道“夺命镖死了。”

不仅死了,还死得很诡异,据他探听到的消息,对方仿佛是死在某种高明的剑术下。

在场两人都不蠢,不仅不蠢,还很聪明,剑和叶孤城之间的联系,他们能想到,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。

毕竟,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,除了叶孤城,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,又剑术高明

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

朗月突然道“这是嫁祸。”她的神色镇定,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,大部分时候,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,而不是情感。

朗月很确定“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。”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,相反,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,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,却雪上加霜。

将人原路送回,是挑衅,彰显自己的实力,直接死了,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,这就是威胁。

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,没有一个人发现,这是不是证明,如果他们想,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

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,皇权没有那么重要,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,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,可能性并不大。

朗月厉声道“给城主送信,越快越好”

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,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,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,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,也没有胆子。

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,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,随后便死了,还是在三更半夜,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,对方尾随他一路,竟然没有被发现。

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。

伙计武功不行,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,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,就绝对不差,更重要的是,他是一个心思缜密,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。

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,他有骆驼的忍耐,人的聪明,狐狸的狡猾,以及鬼魂似的轻功。

海上,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。

船不大,却很精致,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,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。

白云城主在最里间,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,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,很柔软,靠在椅背上,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。

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,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,以及冷硬的床板,因为柔软,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,但是白云城的人民,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,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,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,就默不作声地走了。

已是默认。

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

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

白云城主表示,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,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

肥鸽子嘎嘎,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。

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,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,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,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,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。

他们已经离岸很近,这段距离,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,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,太阳还没落山。

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,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,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。

远在海外挥斥方遒,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,简直酷毙了好吗

叶孤城展开纸张,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,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,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,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。

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,岚风肌肉紧绷,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。

杀气外放,看似简单,却很高深,不到巅峰境界,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,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

叶孤城陷入思考,他是愤怒的,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,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,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。

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。

不,应该说是,火上浇油。

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,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。

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。

南王,白云城,高超的见识,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,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。

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,却也不少,哪怕是叶孤城,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。

他想,最好能有个机会,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,一个用剑的高手,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,就是看他的剑招。

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,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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